中国政府采购网近日发布“部队用户2021年度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190万元。
据公告显示,本次招标采购涉及招标人所需的副食品供应,所采购的副食品分为2个包。
包号 | 内容 | 预算 | 要求 |
A包 | 蔬菜、肉类、海鲜类 | 140万元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B包 | 鸡蛋、奶、油、米面、各类调料 | 50万元 | 国内知名品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该项目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为不少于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境外企业。
(三)必须是正规合法的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配送企业。应拥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包含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项)、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加工、配送、仓储(中转)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销售、配送、售后服务和经营能力,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实质性响应。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注册地址或公司实际地址完全一样、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并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单位名称须与银行开户名一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坚决抵制和查处串通投标、恶意低价竞争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投标单位被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们将按军队相关法规给予投标单位取消参与军队招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通报给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九)在济南地区及所属单位招标中,无诬告、乱告、标书造假行为(书面处罚书、证明等)等情况,如若济南地区及所属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存在上述情况,则取消投标资格。
(十)投标单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为“军队采购网”被处罚期内的单位。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至 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纬二路66号
方式:现场或线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军采(山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济南市市中区纬二路66号互联网+创新创业园)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 0531-87919719